主题: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10问解答

发表于2011-05-26

本办法实施前公积金个人专户存储余额和公共统筹存量基金在2011年7月1日后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发表于2011-05-26

第二章 组织管理

发表于2011-05-26

第二章 组织管理

发表于2011-05-26

第七条 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负责在园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和推行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研究决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重大事项和发展规划。

发表于2011-05-26

第七条 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负责在园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和推行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研究决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重大事项和发展规划。

发表于2011-05-26

第八条 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园区社会保险的政策制定、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表于2011-05-26

第八条 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园区社会保险的政策制定、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表于2011-05-26

园区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园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发表于2011-05-26

园区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园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发表于2011-05-26

第十条 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园区社会保险运行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