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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主任会议

发表于2022-04-09

昨天(4月7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次主任会议,贯彻落实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讨论《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正式交办苏州市人大代表在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292件建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体现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各项职能所开展的各项具体工作。经讨论修改完善后,将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李亚平指出,今后五年是苏州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五年,也是人大工作大有可为的五年。要坚持忠诚履职,坚持把市委的统一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系统研究、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要坚持为民履职,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运用好人大监督手段,督促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推动更多民生问题优先解决、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要坚持依法履职,坚持用法治护航改革、保障发展,带头维护法治权威,带头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好各项法定职权。要坚持清正履职,积极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对标“四个机关”要求,整体谋划和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会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同志接受了代表建议的交办材料。李亚平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汲取民智民意并代表人民意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体现。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自觉行动,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工作。要本着为代表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实际,进一步加强建议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代表建议工作的整体质效,认真处理与解决好代表所提出的各种问题,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会议交办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的调研工作,讨论确定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讨论通过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修订)》、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顾问库建议名单。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沈国芳、黄靖,秘书长黄戟出席会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知评、周旭东、陈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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