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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中全会召开 房地产改革倍受关注

发表于2013-11-11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9日至11月12日期间召开。之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在会议还没召开之前,房地产业界就开始猜侧后期政策走向,其中的九大问题备受关注。

发表于2013-11-11

根据方案,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金,妥善解决这一历史的遗留问题。此方案再度引来市场关注。

发表于2013-11-11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否定了《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并正在研究重新解释《宪法》第十条中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条款,重新解释后的条款可能会描述为“城市的土地可以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发表于2013-11-11

在房产税试点全国铺开之前,我们不禁要问一个直白的问题:征房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合法吗?

发表于2013-11-11

2011年的房产税试点,只是史上最严房产调控的政策工具之一,现在的趋势是房产税征收的长期化,那么,房产税到底派什么用场的?这个基本问题理应向公众解释明白。但这也恰恰是房产税的软肋——缺乏法律的明确授权和制约,关于其法律地位的争议也持续不断。

发表于2013-11-11

其实,1980年代“房产税”,是国企改革的“第二步利改税”的一部分,当时的理由是对企业(主要是国企)恢复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占用房产差异所形成的收入差异”。当年针对国企改革的征税,已与当下公民私房为主的情况南辕北辙。如今,再激活20多年前的《暂行条例》中的“房产税”,难免会有争议。

发表于2013-11-11

物业税就是把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等项税费合并,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统一内外税制,取消房地产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实现税不重征。

发表于2013-11-11

中国公民并没有真正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那么,物业税的征收发生了根本性的矛盾,因为财产的主人是国家,要征税,那你只能去向国家要吧。

发表于2013-11-11

现在说的房产税就是把土地与地上的房屋分开进行征税,这样规避了土地国有化和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的规定,照样收取土地出让金,再开征房产税就是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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