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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多地试点以房养老无成功案例 明年出台实施细则

发表于2013-09-16

我国近日明确明年将“有规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以房养老”相关试点。其实,“以房养老”试点并不是首次展开,只是进展不大。“以房养老”面临70年产权问题如何解决、“到期”的房子如何养老、“以房养老”会否随着房价泡沫的破裂而成为新问题等一系列障碍,目前业内并不看好“以房养老”的模式。当然,一项新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在养老金缺口压力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对于养老模式,改革总比不改好,让社会资本也来唱唱“养老大戏”,或许是一个办法。

发表于2013-09-16

昨日 (9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发表于2013-09-16

此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尝过“以房养老”这只“螃蟹”,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进展缓慢。

发表于2013-09-16

对此,业界也有不同的声音。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微博)表示,“世界发展的主流制度,不是 以房养老 ,它不应该作为中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主流,可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由商业机构去推进”。

发表于2013-09-16

有规划地试点以房养老

来自国家权威部门和机构的信息显示,从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当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到总人口的12.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总人口的30%。


发表于2013-09-16

如何养老成为大众思考和担心的问题。“以房养老”这一模式借此契机,成为探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

发表于2013-09-16

此次国务院 《意见》首提发展“以房养老”试点,意味着国外已很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将有规划地在国内规范发展;“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

发表于2013-09-16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发表于2013-09-16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发表于2013-09-16

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未健全

当国务院下定决心拟在全国推行“以房养老”之际,一个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国内尚无顺利推行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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