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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知识】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须知

发表于2012-02-23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须知
 


一、购买新建房须提供的材料:
★ 开发商已与担保公司签约,所购房屋已列入担保公司担保范围;
1. 公积金卡;(原件)
2. 申请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5份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号页>)
3.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5份复印件,单身的当场签具单身声明)
4.如有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5份复印件)
5. 首付款收据;(原件、4份复印件) 
6.《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贷款银行”留存联;(原件、2份复印件)
7.《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须提供的材料:
1. 公积金卡;(原件)
2. 申请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4份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3.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4份复印件,单身的当场签具单身声明)
4.如有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4份复印件)
5.《资金托管存款凭证》;(原件、3份复印件) 
6. 二手房网签合同;(贷款银行留存联原件、2份复印件)
7.《资金托管协议》;(原件、2份复印件)
8. 原房产两证及共有证;(原件、各3份复印件)
9. 住房认定价格证明;(担保公司出具、3份原件)

三、办理贷款手续时其他事项说明:
1. 如申请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申请人及共有人的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卡(折)最近连续六个月明细清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 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在市区、新区的:干将东路877号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
                       或:新区狮山路99号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区服务部;
   公积金缴在吴中区的:吴中区天灵路98号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
   公积金缴在相城区的:相城区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采莲大厦3楼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
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4. 夫妻双方(包括其他共有人)必须一起到场;
5. 担保服务费=贷款总额×贷款年限×0.75‰,当场一次性现金缴纳;

咨询电话:65157398、65158348、68012562(新区)、66058349(吴中区)、65788350(相城区)

发表于2012-02-23
将需要的文件整理好,装入文件袋

1 交给银行的资料
2 交给担保公司的资料
3 交给公积金中心的资料

关于合同复印件,不需要每页都复印,只要把前几页涉及甲方乙方,标的物,以及签字的页面复印即可。
发表于2012-02-23
学习一下
发表于2012-02-24

学习了,不错啊

发表于2012-03-01
发表于2012-03-07
好复杂啊
发表于2012-03-07
好复杂啊

发表于2012-03-07
大千石,您好!你所发的帖子“【买房知识】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担保须知”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晋合公寓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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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3-21
学习下
发表于2012-03-21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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