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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节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发表于2014-02-08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不少上班族在加班中迎来了新年。昨天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马年春节加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资,成了上班族最关心的话题。记者昨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如果春节7天全部加班,并且没有按规定安排补休,至少可以拿到1195.8元加班工资。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今年春节法定假日为1月31日(初一)、2月1日(初二)、2月2日(初三),按规定,这三天的加班费,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或者换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2月3日(初四)、4日(初五)、5日(初六)、6日(初七),这四天加班的话,单位半年内可安排同等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目前,苏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按此计算,日工资最低约为70.34元。这样算来,春节前三天加班,每天至少有211.03元的加班费,后四天加班,并在半年内未安排补休的,应拿到140.68元/天。也就是说,春节期间7天加班,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补休,至少可拿1195.8元加班费。

市人社部门提醒,以上是以苏州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是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提醒劳动者,“红包”和年货是单位福利,不能冲抵加班费。


发表于2014-02-08

都发到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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