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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莞市第三次召开废品回收管理会议

发表于2013-02-26

4月15日,东莞市第三次废品回收管理沟通协调会议在市供销社会议室召开。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彭日东,市供销社副主任叶加胜,市供销社副调研员、市再生资源管理室主任严联根,市外商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财务总监黄日荣,常务副会长何港生,副会长兼副秘书长谢立辉,市台商企业黄江分会前会长苏国?,以及东莞海关、市外经贸局等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废品回收行业企业代表、外商企业代表应邀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供销社副主任叶加胜主持。

会议首先由东莞海关保税内勤二科黄妍副科长、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科郭志伟副科长就外商、台商所关心的边角料委托加工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释。根据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1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台商工厂企业不能直接将边角料等废品直接进行委托加工处理,须按有关规定向海关、外经贸部门进行报备、审核,或通过采取重新征税、退港、向海关提出放弃等方式进行处理。加工贸易合同中没有明确边角料委托加工处理这方面的规定,工厂企业将边角料等废品直接进行委托加工处理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在听取黄妍副科长和郭志伟副科长的有关政策解释后,与会的市外商企业协会、台商企业协会人员对边角料委托加工处理相关政策法规有了一次清晰、明确的认识,消除了疑虑和误解。同时,他们希望市供销社、东莞海关和市外经贸局等部门能理解当前外商、台商工厂企业面临的形势,协助他们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边角料委托加工处理等方面有所突破常州物资回收,促进工厂企业的良性发展。对此,市供销社、东莞海关和市外经贸局表示会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出台更有利于外商、台商工厂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的政策法规。

接着,与会人员就废品交易建设工作的开展进度和废品交易功能设置、运营模式、交易规则、操作流程以及废品回收市场价格体系建设等情况作进行了座谈。会上,外商企业协会、台商企业协会对市供销社推进废品交易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会支持和供销社做好废品交易建设,以此推进我市废品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市供销社彭日东主任在会议作了发言。一是有信心管理好废品回收行业。他表示,市供销社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最短时间内把废品回收行业管理好,力求做到“三个满意”,即工厂企业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和废品回收经营者满意,实现“多赢”格局。二是恳请理解和支持。他指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生产等方方面面,情况复杂,虽然我们已经作出很大的努力,但当前我市废品回收行业确实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完善。希望外商协会、台商协会给予理解,并在日后的工作中大力支持。三是大力推进废品交易建设。今年市供销社将加快废品交易的建设和推进力度,争取南城废品交易5月投入运营,力争年内在万江、清溪等6、7个镇街各建立一个废品交易,促使废品回收向市场化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的发展环境。

小猪原创 本文出自 常州物资回收:http://www.czslwzh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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