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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房验房那点事

发表于2014-11-13

对于验房工作有两种情况,大家可以根据您小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种先验后收

先验后收是目前开发商一种普遍交房现象,没有哪一个开发商积极提倡 先收后验的,是不是说这样我们业主就没办法了吗? 当然不是,关键是我们先要积极把问题找出来有了证据再找相关部门交涉,才有说服力,这是最主要的事情,如果验不了房说不出问题所以然,可以相关部门还误认我们业主是无理取闹,大家先问一下自己,只要内心不是百分之百不想要这房子,可以婉转一下,因为房子最终都是要收的,主要是房屋问题要得到解决,就行了,所以建议大家先缦和一下,先把房子验了,先掌握了房子的问题证据,这才是最主要的,我们完全采取一种 先软后硬方则,现在的软是为了后面的硬,就是大家先把房收下,但有点必需要说明,在收房的时候,防止说签字,他就不认可了,这时大家注意一下,要在签名后面加个备注,例:(签名  张三  房屋质量未验收)这样可以规避您签字的责任了,签字只是您对房子的价格及收房流程认可,因为房子还没验了,对质量根本就没认可,就是打官司您也不会被动,签收后,我们抓紧时候对每户房子验收,把每家每户问题验出来,然后大家把一起验过房的报告汇总一下,可能几十份,或上百分的<<验房报告>>一起去找开发商或相关部门,这样大家就可以有理有据去与开发商交涉。即使政府或媒体参与,也有说服力,因为有第三方的验房报告做证。

 

 

一种是先收后验

这种方式一般开发商都不接受,特别对不够诚信的开发商就更难了,如果大家一定这样,可能就是硬碰硬了,大家考虑下,有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政府或相关部分能帮大家说话,帮助大家找开发商施压,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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