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苏州升级版限购令有新解 部分规定悄然松绑

发表于2013-05-16

2011年3月3日,苏州正式开始实施商品住宅限购政策,对于“家庭拥有多套拆迁房是否还能在苏州市区购买商品房”的问题,最近苏州市住建局给出了新的解释。

发表于2013-05-16

3月3日,苏州正式开始执行升级版的限购令: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发表于2013-05-16

当时,苏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已有住房”,是指在户籍居民家庭名下的一切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包括有产权登记的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根据这个解释,如果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市区内的拆迁房,并且这些拆迁房是有产权登记的可以自由交易的房产,那么就不可以再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

发表于2013-05-16

不过,该规定最近有了新的解释。

发表于2013-05-16

近日,市民李先生电话咨询同样的问题,带着疑问,记者再次咨询了苏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如果是苏州户籍家庭三代人共有多套拆迁房,且在市区没有商品住宅的,那么可以购买一套;如果是夫妻双方(包括未成年子女)小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拆迁房的,则不可以在市区购买商品房。“主要看是什么样的共有方式”,该负责人表示。

发表于2013-05-16

记者在苏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发现也有不少关于该问题的提问:“本人有园区拆迁房三套,户主为本人,共有人为(父亲,老婆,女儿),2008年购置吴中区一套商品房,现预把吴中区那套商品房卖后再买一套,限购吗?”,房产交易登记管理回复:“如您家庭名下(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仅有以共有形式(非夫妻共有)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拆迁房屋、无其他住房的,可在苏州市区新购一处住房。”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