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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加强租房市场管理 拼租合租或遭处罚

发表于2010-12-23
从明年2月1日起,房租出租者不得将原设计房间区隔开来单独出租,违反此规定且责令不改的,可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同时,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房东也不能单方面随意提价。
发表于2010-12-23
住建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反该条规定,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发表于2010-12-23
同时,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而承租人要转租房屋,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发表于2010-12-23
该办法还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发表于2010-12-23
中国社科院上周发布“住房绿皮书”指,因购房者多数认为房价过高,市场观望情绪渐浓。今年住房租金出现了较大上涨。今年第2季度全国房价涨幅下降,但租金却大幅上扬,全国住宅租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0%,第3季度同比再涨12.1%。北京同比上涨高达18.2%。住房租赁者支付房租激增,承租压力日重。部分住房消费者陷入“买不起”兼“租不起”的困境。
发表于2010-12-24

应该加强管理,部分小区群租现象太厉害了,“二房东”比真正的房东还牛。

发表于2010-12-24
群租现象完全归功于房东的同时,那房东现象又是谁造成的呢~?如同油价上涨的因素归咎于抑制广大群众过度消费成品油。。。。。。。。
发表于2010-12-24
引用:悦湖居民 在2010-12-24 8:44:16写道:原帖
应该加强管理,部分小区群租现象太厉害了,“二房东”比真正的房东还牛。
 

 

同感

发表于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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