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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游泳健康证问题和工作人员服务恶劣

发表于2014-08-13

8月12日晚上6点多去青少年活动中心游泳馆游泳,因健康证问题,被发放钥匙的工作人员(女)禁止入内,且态度恶劣,虽经多次解释,但她均以规定为由,一再要求办证(说即使这次不办,下次也必须办),对这种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的行为,我坚决反对,同时要对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投诉:

投诉1: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虽然每个游泳馆有自己的规定,但应该耐心合理的跟客户解释和说明,而不是一句“这是你自己的问题,和他们无关”而搪塞,这种服务方式和态度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切身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2:健康证有效期问题,我的健康证是2013年12月31日在独墅湖游泳馆办理,如果说当年有效,就是说这个健康证只能用1天,2014年1月1日就作废了,这简直是极其不可理喻,按照合理的规定,应该是有效期按一年,从办证之日起算起,也就是说我2013年12月31日办的健康证,正常的话,可以用到2014年12月30日,而且这涉嫌强制重复办证(每年都要办次,年底就要作废),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要坚决予以投诉;

投诉3:办健康证,流于形式,基本上只交2块钱,问2句话,1分钟就办好了,请问这种健康证有什么用,即使办理有效期有何意义,虽然健康证作为保证游泳消费者的角度有存在的必要,但这种办理方式和敷衍的行为,可以说对大部分消费者都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表面形式而已


发表于2014-08-14

3块钱的事情 ·~~~~~~·只能 呵呵了·~~~

发表于2014-08-20

我昨天去办了,基本没有问

发表于2014-10-08

楼主加油,现在这个社会就缺较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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