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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申请成立嘉盛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发表于2014-02-12

横泾街道办:

    嘉盛花园位于东太湖南侧、木东路东侧,隶属横泾街道,其中三期于2011 年 10 月开始交付使用,总户数【此处缺数据】户,已入住户数为【此处缺数据】户,占总户数比例为【此处缺数据】%,三期交付使用已过2年,现由永诚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代表)大会:(一)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的;(二)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住宅区,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未达到百分之三十,但交付使用已超过两年的。嘉盛花园三期均已完成交付,显然基础条件已经符合。根据第十一条 当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嘉盛花园满足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应当成立业主大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物业一直不肯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而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因为管理上却矛盾不断。业主无法对物业的收费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物业很难保持与业主正常沟通,对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家在苏州”十分不利,显然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迫在眉睫。

根据在QQ群10623271和48111768中的投票调查,广大业主也十分期盼成立业主委员会,群众基础已然具备,因此,成立业主委员会既符合国家政策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广大业主的实际需求,在国家积极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社区是落实“和谐社会”的主体和核心,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催化剂,是广大业主可以依靠能够依靠敢于依靠的靠山,有政府街道办的积极推动,嘉盛花园业主委员会必然能够成立,嘉盛花园也必然成为横泾街道的文明小区、和谐小区,为建设横泾街道和谐小区,打造家在苏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因此,我们(嘉盛花园)的业主(详见签名)恳请横泾街道政府将成立嘉盛花园业主委员会摆上议事日程,作为2014年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落实。我们愿意积极配合街道办的工作,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请求横泾街道办派工作人员介入参加,永诚公司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加嘉盛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并承担首次业主大会筹备、成立的费用。请求苏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永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筹备组提供所有业主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恳请横泾街道领导给予及时回复为盼。

特此申请

嘉盛花园业主

2014年 2 月 12 日


发表于2014-06-02
这个小区的物业太差,小区部分业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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