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苏州将实施轨交新规:吃重口味食物或将被强行驱逐下车
- 发表于2016-02-04
不是喝杯水都会被赶下车,这是针对那些重口味的东西
- 发表于2016-02-04
我觉得这样还是蛮好的,治治“地铁鸡爪女”那些没素质的人
- 发表于2016-02-04
好
- 发表于2016-02-04
工作人员也挺难做的,比如哪些才是重口味食物?对于大量乘客,工作人员要如何分工去监督?
- 发表于2016-02-04
不过还是支持这条规定的
- 发表于2016-02-04
羊羊送福,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苏州将实施轨交新规:吃重口味食物或将被强行驱逐下车”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6-02-14
羊羊送福,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苏州将实施轨交新规:吃重口味食物或将被强行驱逐下车”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6-02-25
车厢内又没有工作人员,他们怎么知道你有没有吃东西呢
近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新的《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同期废除。与之前最大不同的是,有轨电车工作人员有了行政执法权。
《条例》中提到:“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对车上吃零食的乘客,工作人员先进行劝阻,对方不听可将其强行驱逐下车”
此外,《条例》中对乘客逃票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其他有效乘车证件乘车,并配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查验车票或者乘车证件。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时应当将车票交还。乘客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车票、证件乘车。
另外,针对乘客安全文明乘车,《条例》中明确了更多细则,比如:
在车站、车厢内,禁止堆放杂物、停放车辆、随意吐痰、便溺、涂画、携带自行车、易燃易爆品或活禽。
在车站、车厢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和“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