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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拟规定住宅阳台不设污水管最高可罚20万元

发表于2014-12-18

苏州拟规定住宅阳台不设污水管最高可罚20万元

《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近日出台,其中规定,住宅阳台(露台)必须设置污水管道,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设置阳台污水管道的,最高罚20万元。条例自明年3月22日起施行,届时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阳台不设污水管道,建设单位最高罚20万

不少居民喜欢把阳台当成洗衣房,记者走访市区几个老新村,发现阳台外的白色管道横七竖八、粗细不一,多半是为洗衣机服务的。

“我也搞不清楚雨水管、污水管什么的,看到哪边能排水,就往哪里排。”市民王阿姨表示。其实,洗衣机排水管直接连着阳台下水管,排出的水流向雨水窨井,洗衣服的污水则混到雨水管中,最终污染的还是河道。

为保障雨水、污水分流,新出台的《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在雨水、污水分流管道到达的区域,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混接。新建、改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阳台(露台)设置污水管道。

记者走访得知,对于阳台设置污水管道这项工作,不少老新村已经完成改造。住宅楼外墙上两根管道平行设置,一根是雨水管,通向雨水窨井;另一根是污水管,直接通到地底下,连接附近的污水窨井。而阳台污水管的维护由物业和管网维护运营单位共同负责。

至于改造费用,记者打听下来,一幢楼在万元左右。条例规定,新建、改建住宅,建设单位未在住宅阳台(露台)设置污水管道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沿河饭店偷排污水最高罚5000

除了阳台排水问题,还有不少市民反映,一些沿河饭店经常会把污水排到河道里。记者探访学士街、吴趋坊发现,沿路饭店不少,跑到饭店后面的河边一看,沿河外墙上插了不少管子。“污水就直接排放到河里,最臭的时候,人都不敢靠近河边。”附近居民林老伯抱怨。时间一长眼看河道驳岸发黑,工人们只得摇船对外立面进行保洁、刷新。

记者注意到,在河道驳岸上方铺设了统一的污水管道。“执法部门清理过一些私排管道,但光拔掉管子没有用,因为管子好装,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附近居民介绍道。

根据《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在污水管道到达的区域,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污水排入污水管道,而饭店直接把污水排入河道,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建议,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安装探头等方式,严查这些擅自排放污水的饭店。而根据相关法规,这样的行为一旦被查,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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