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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就是我现代园墅的湖景生活

发表于2014-11-18

  本人系吴中区现代园墅二期业主,小区交房两年多,三次发生漏水的情况,今年8月雨季,小区二期有近60%住户家中漏水,淹水最深的住户,家中水位深度达到1.5米,平均也在1米左右,自此60余户受灾业主自此踏上了漫漫维权路,事发后开发商始终消极应对,业主只能自己靠肩挑手抬的方式自己排水,对于业主家中的财产损失开发商表示与其房屋质量无关,下雨漏水系天灾。后开发商表示迫于压力(压力来自何方开发商未明说)要对业主进行所谓的“补偿”,结果赔偿方案就是你损失一万他补偿你一、两千,对于业主的异议,开发商表示愿意接受就接受,不愿意接受就拉倒,而且不保证将来不会再有房屋漏水的现象发生。在商谈赔偿的过程中开发商表示小区的排水系统确实存在问题,但又表示漏水系天灾(一期无漏水现象,二期大部分漏水)。本人在本次漏水中公损失了十余万的财物,且都有相应凭证,本人提出由于开发商房屋质量造成的损失开发商让业主承担大部分的原因,开发商始终不正面回答且态度蛮横。

  从事件发生以来,受害业主承受了巨大的身心压力和财产损失,开发商的态度就是你房款我已经收到了,我对你补偿是施舍,你愿意要要,不愿意要拉倒,现业主已对开发商失去信心,希望政府能为业主做主,一方面开发商承认自己的问题并对业主的损失作出合理赔偿,另一方面对房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保证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附:

开发商:上投置业有限公司

物业:苏房物业管理公司


发表于2014-11-18

发表于2014-11-20

同感,我是一期的,开发商碰到问题只会推脱,买的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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