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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依据投诉唯亭融锦苑物业和业委会。

发表于2015-01-11

如题:

依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4)>投诉唯亭融锦苑物业和业委会。
  
按照此条例的第30条规定:物业应免费为车主配置1张出入证(卡), 而融锦苑物业却要求收取车主35元的费用。虽然提出先交一年物业费可以免费赠送, 但这2笔费用本身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停车费是交了的。而且条例规定是必须免费配置出入证。

请调研: 


第三十条 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一般不得在房价外加收价款,必不可少的附随商品也不得另行收费。物业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及运行费用的承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需要,向业主发放证照、门卡等所产生的制作费用,应当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计入相应的服务成本;业主另有需求申请办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损坏等要求补办的,可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向申领人收取工本费。

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房价和物业服务费之外向业主另行收取门禁系统建设费用和日常维护费用,并应当为每户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车主配置1张出入证(卡)。

物业服务企业对临时来访人员实行持证管理的,可按照制作成本收取出入证(卡)押金,证件完好退还后,应如数退回押金,证件丢失、损坏的,可收取不高于押金数额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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