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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来看看电力法

发表于2011-12-08
不交物业费就拉电,还赖账.真是一群法盲.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赖也是没有用的,以为我们三岁小孩阿!
不要再做违法的小儿科的勾当了

发表于2011-12-08
电费水费物业都是木有资格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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