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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区灏景天下小区内跳舞扰民

发表于2010-06-06
新区灏景天下小区内跳舞扰民,每晚固定时间在中心公共绿地上,很多非本小区业主聚集,放音乐跳舞。占据公共场所变成娱乐场所,音乐声音扰民,完全失去该小区定位高档,环境幽雅安静的宗旨。经过多月反映后毫无改善。
发表于20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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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业主委员会的素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不是你自己说自己很好就算数,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管理整个小区的能力,专业水平是全体业主说了算!况且本小区属于涉外小区,对于住在这里的台湾籍,韩国籍,等业主他们的意见和心声,你们做的这些工作是否让这一群体也能高度认可,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业主委员会是个公益事业,做任何事情必须充分考虑到各方业主的利益,制定好良好的双向沟通渠道和计划,从而避免整个小区354户的权益完全变成业委会的九个人说了算,必须站对立场,代表大多数业主,做到公正无私,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
 
对于业主委员会报告中提到的: 20081226日组织部分业主跳健身舞占用公共绿地,播放音乐产生噪声对附近4幢和5幢严重扰民一事在这里提出严正投诉!今年四月以来,经过与物业管理处的多次投诉,该问题并未得到业主委员长足够的重视和解决,相反,正是因为有某些业主委员正是该跳舞人群中的成员,至今未能认识到这是对其他业主在正常休息和需要安静的环境权利上的漠视和侵害!在物业管理处反映到新升社区后,社区主任到本小区进行沟通后,仍然我行我素,跳舞时间随心所欲,想几点开始就开始,想几点结束才结束!
 
 
 
从四月份到现在每天晚上小区内部中央公共绿地的空地上就要响起吵闹的跳舞音乐,一帮妇女开始在高音低音炮的伴奏下激情扭动到八点半左右,大部分歌曲为强节奏,声音播放的特别大,只有下雨天才能得到安静。
 
运动健身是好事,我们不想干涉,但前提是不要占用公共绿地,也不要制造噪音影响别人的晚间学习和休息。他们在尽情的时候,周围住户就要忍受噪声的骚扰,晚上需要继续读书、学习和休息的都受到严重影响。
 
按照《噪音管理条列》和《城市管理条列》,对小区住宅白天噪音不能超过5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40分贝,住宅小区直线30米范围内不能有噪音源。这些法律知识你们了解和学习过吗?对于噪音污染对别人产生的精神上的烦躁你们明白吗?在这一个每天固定的时段内当少数人在寻找开心,而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精神痛苦上时你们有认真反思过吗?因此被打断的学习和休息时间谁来负责赔偿!你们赔偿得了吗?
 
试问生活小区的功能是什么呢?生活小区是供居民休息的地方,空气清新,是要远离噪音,是需要安静和祥和的环境.试问,当你家要是有老人需要休息,有小孩需要学习,有病人需要静养、有事情需要构思时,在这样的喧闹、噪音环境中,你会有何种感受?难道你不觉得这群人的行为太过分了吗?健身地点和方式都欠考虑和不妥吗?社会在进步,小区要祥和。我们的居民更要举止文明。我已经了解到社区小区本有娱乐的场所,为何不去呢?不要只图自己的方便和快活,更不要借健身之名去影响他人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的权利。显然,这群人的文明行为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法却浑然不知.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为了健身,这是他们的自由.这群人是把生活小区居然变成了娱乐场所,把自己的快活和健康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和烦恼之上.实在是不因该和要不得,缺少起码的公共道德!
 
请你们严肃对待这个问题!不要在背后去找别人来签名企图证明自己没做错!做错了就及时纠正!还大家一个公开,透明,平等的管理和居住环境!
发表于2012-01-04

向物业反应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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