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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各位业主,业主委员会强烈谴责55幢开门破墙占用公共景观的行为,目前已要求他们停止一切侵害行为。该业主先前已在院子里违章搭建(同时56幢业主也在公共部位搭建亭子用于自己停车),在报城管多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代表签字授权后,决定对55、56幢业主提起法律诉讼,以保障

发表于2009-02-26
 
发表于2009-02-27
 
发表于2009-04-30
请问:现在诉讼的进展如何啊?
我在中国苏州的部门领导信箱看见,56幢的也举报过55幢,怎么回事?http://www.suzhou.gov.cn/asp/email/show.asp?id=6EBB3F4E26CC4F8810890F3E0F3E0F3E0F3E
发表于2009-05-05
 
顶!!!
发表于2009-05-31
发表于2009-07-13

之前特地和LP逛过去看了看,呵呵

 

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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