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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积分入学申请截至5月30日

发表于2022-05-22
标签:工业园区 申请条件 小学 中心 城区 

昨天(5月20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政策,提醒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在5月30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逾期不予补录。

苏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适用于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由于各县(市)区教育资源供需情况不同,流动人口分布情况不同,依据《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苏州各县市将按照本区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实施。

流动人口必须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在苏州县市(含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购房,只要符合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可以参加市区积分入学申请。达到当年本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后可准入公办学校。

就读外来工子弟学校时,学生和家长应认清现在就读学校和想要就读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情况,对照入学招生条件进行正确合理的升学选择。经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举办的合格学段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学生将获得全国统一的学籍号。对于未经审核备案的外来工子弟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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