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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蒙乌海市城管受伤以后。。。

发表于2015-12-04

我叫刘向阳,今年24岁,是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一名“协管员”。2010年11月8日入职至今。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号角吹响后,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部门也积极投身到创城的工作当中。2015年8月6日,我在跟随执法大队长履行工作职责,在乌达区闹市街头对违章停放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时遭到其车主的暴力袭击,用砍刀砍向我的脑袋,本能的我用手掌和胳膊护住头部,侥幸逃生,暴徒被我的同事当场制服,我也被紧急送往医院手术,刀伤导致我的手掌和胳膊的肌腱、神经等多处断裂,在医院治疗期间单位领导、局长、分管副区长、创城办的领导以及我的同事等都前往医院看望和安抚我,我及我的家人都非常感激。术后医院在给我进行康复锻炼时手掌肌腱再次断裂,经治疗未愈,又因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经与单位协商我们到上海华山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告知我的手术复杂一次手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至少需要两次手术,在这期间康复治疗很重要,而手术只占百分之三十,康复占到了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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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于2015年11月11日,单位在没有经过我及我的家属签字的情况下给我办理了华山医院的出院手续,并把我直接从上海送回乌海家中。家人去单位询问为何不给我继续做康复治疗了,单位局长说这是领导的意思要我回当地康复,由于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没有可以做手部康复的医院,家人多次去找单位局长协商接下来的治疗地点,局长总以创城收尾工作繁忙为由搪塞我,并声称“又不是不给我看病”,但就是不给我安排康复治疗,也不给我预付康复治疗的资金。还让我去找相应领导解决,但都无果。就这样我在家中等着,二十余天过去了,我的最佳康复治疗时间就在等待中错过了,由于这段时间脱离了医院的规范的康复治疗,自我感觉伤情在恶化。我的手要是残废了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啊?单位为什么就不给我治疗了啊?我来这个单位已经四年多了,单位没有和我签订过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给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该怎么办啊?单位领导为什么要这样做啊?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今天发帖向大家求助,希望当地领导与政府能够解决我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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