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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苏州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发表于2022-04-29
标签:物流中心 投资 企业 手续 

昨天(4月27日)11时20分,江苏白洋湾口岸运营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苏EKD703”的9.6米厢式货车,载着重约2940公斤的电子元器件、纺织品和防疫物资等货物,从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出发开往上海浦东机场,当天18时30分,按预定计划返回,下了沪宁高速高新区出口,比此前往返节约了4到6个小时。提速的原因是该公司刚刚领到的一张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江苏白洋湾口岸运营有限公司为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出于业务需要经常往返苏州和上海两地。疫情期间,该公司依托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多式联运业务优势,联合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推出陆空联运服务,出口空运货物在国际铁路物流中心集拼后发往上海浦东机场,同时带回空运进口货物,进行二次消杀后分拨到生产企业和厂家,从而有效节约运力、降低物流成本,实现空运货物和集卡运输的集中统一管理。

江苏白洋湾口岸运营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冯子平介绍,与以前的通行证只能单次使用相比,这张全国统一样式的通行证有效期有10天,大大简化了申办手续。而且,以前需要在高速卡口排队登记,平均排队时间2至3小时,现在凭通行证查验核酸报告后便可直接放行。

记者从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苏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目前已经开始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根据相关要求,通行证本着“应发尽发”的原则进行发放,发放范围包括: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配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为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内河集装箱航线提供集疏运服务的集卡运输车辆;为太仓港、张家港港、常熟港提供集疏运服务的货运车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发放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发放、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承担运输任务的经营者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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