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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新政后 ,贷款不足或无法贷款 怎么办?

发表于2010-07-29
 对于在购买新房的过程中,买方确实是因为房贷缩紧之后贷不到款的情形如何处理,律师有以下几点意见:
   1、如果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买方按揭购房,如银行无法放贷,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买家完全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同时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合同中并无约定前述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就会出现贷不足款的问题,对于买家来说,有义务补足首付。
   3、如果合同中并无买方在无法贷款时可以解除合同之类的条款,对于买家来说,根据合同约定,买方有义务给付足额现金,如果无法用现金付款,那么买方可能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买方也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由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终止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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