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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西环路3108号13幢1503室的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25205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表于2021-06-11

金美峰,倪清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西环路3108号13幢1503室的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2520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美峰 倪清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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