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三元二村83幢601室的0000048874号 苏国用(2000)第09578号不动产权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三元二村83幢601室的0000048874号 苏国用(2000)第09578号不动产权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