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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彩香新村三区23幢603室的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373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表于2021-07-13

陈娟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彩香新村三区23幢603室的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3737号不动产权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娟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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