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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前橹9号的0029068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表于2021-06-19

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前橹9号的0029068号不动产权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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