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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数据被“电脑高手”非法爬取损失300万

发表于2021-06-29
【房产数据被“电脑高手”非法爬取损失300万?负责人被判刑】#楼市杂谈# #房产曝光台# 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房产数据,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电脑高手”利用网络爬虫程序,采取破解验证码等手段非法获取,致使该公司受损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上述案件,涉案人员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判决书并未披露受害公司的名称,但该案受害公司的经营地址,与中概股公司58同城(WUBA.NYSE)名下公司一致。对此,6月24日,红星资本局向同在该地址的58赶集集团总部进行了求证,其工作人员未承认也未否认,只回应称:“请以法院判决书为准,我们不做相关回复。”2020年8月3日,厦门房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麦网络”)法定代表人林某平,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房麦网络成立于2015年6月,研发了“推房神器”等APP。据林某平供述,在2018年至2020年间,房麦网络利用网络爬虫程序,采用破解验证码等手段,非法获取了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某网站房产数据。经解密、加工、整理后,将这些房产数据供房麦网络“推房神器”等APP使用,并向APP用户收取会员费盈利。调查发现,林某平的行为,造成了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资费、人力成本等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并造成该公司相关费用受损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调查还发现,在此次案件中,林某平是房麦网络总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工作;程某东为房麦网络技术部门负责人,主管数据爬取工作;林某森为房麦公司爬虫工程师,负责破解某网站的反爬取措施。林某平因涉嫌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于自首当日被羁押后刑拘,同年8月28日被逮捕。程某东、林某森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主要负责人被判处1年6个月此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20年12月2日公开审理了该案件。公诉机关指出,房麦网络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林某平作为房麦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系房麦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某东、林某森直接实施了非法爬取数据的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公诉机关认为,上述共计及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厦门房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国家规定,非法获取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林某平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某东、林某森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亦应予以惩处。最终,法院判决:厦门房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林某平、程某东、林某森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2个月、8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1万、1万元。此外,还扣押了作案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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