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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权证废〔2021〕219号)

发表于2021-06-11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编号:苏权证废〔2021〕21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国用(2009)第05020316号

谈革新徐大男

国有土地使用权

320508 055003 GB32090 F00130113

虎泉路888号13幢113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5执1572号

2

0010186727

谈革新

房屋所有权

3

G0010186728

徐大男

房屋所有权

4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8004044号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他项权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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