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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春馨园11幢车库17的Z3065735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表于2021-08-29

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春馨园11幢车库17的Z30657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苏州城投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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