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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偷也有失策时啊!

发表于2013-01-08

小龙盗窃被捉后,回家筹钱打算退赃,不料在返回苏州的路上竟遭贼手,放在口袋里的3000多块钱被偷了个精光。“我现在知道被偷的滋味了,我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站在法庭上的小龙当真欲哭无泪。

小龙、小虎、小宇在同一家工厂里上班,平时吃住都在一起。再加上三人是老乡,自然就更亲近。他们住的宿舍是4个人一间的,还有一个舍友叫小伟。小龙和小宇平时特别看不惯小伟,一直有矛盾。于是,三个人想着怎么报复一下小伟。小虎提议说:“平时小伟拿他那笔记本电脑当宝贝似的,谁都不能碰,不如我们把他的宝贝给弄走。”小龙、小宇都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说干就干,三人商议好方案,小龙在宿舍门口望风,由小虎、小宇两人撬开柜子把小伟的电脑偷走,然后三人一起离开宿舍。小宇将电脑“处理”以后,分别给了小龙、小虎每人500块钱。小伟下班回到宿舍发现他的“宝贝”没了,于是就报了警。

很快警方侦破了此案,将小龙、小虎、小宇三人抓获。三个少年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为了赔偿小伟电脑的损失,小龙向小伟承诺说,自己回趟老家筹钱。小龙家在农村,3000多块钱对小龙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东家借西家凑的,好不容易凑足钱。小龙把这些钱用报纸包起来,放在羽绒服的口袋里,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觉得真是对不起父母亲。他赶了7个多钟头的火车,总算是到了法院,正打算把钱缴到法院财务室,一摸口袋,糟了,钱没了,羽绒服上竟被划了个大口子。一笔“赎罪”的钱就这样被人偷走了。小龙当真是欲哭无泪,只好让家里再帮他凑了3000元钱交给小伟。

日前,园区法院审理此案,考虑到小龙是未成年人,已赔偿小伟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他的谅解,应从轻处罚,判处他罚金二千元。法庭上,小龙对法官说:“我现在知道被偷的滋味了,我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发表于2013-01-08

这个真的无语了!

发表于2013-01-08

发表于2013-01-17

真心无语了!

发表于2013-01-17

突然想到一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发表于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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