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1月最新公示:吴中中心城区规划修编
- 发表于2014-11-05
五、用地布局规划
1、居住用地布局
不再新增一类居住用地;新增二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更新地块内;商住混合用地布局在商贸区附近;按照服务半径和社区划分合理布局幼儿园及基层社区服务中心。
按照居住社区——基层社区两级配置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配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包括社区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行政管理服务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
如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同其它商业服务设施合建,每处基础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0m2 。
规划设置24所幼儿园,其中新增10所。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保留区政府、中心城区办事处、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等行政机构;
文化设施主要位于体育中心附近;
规划设置高中1所(扩建),初中6所,小学11所;
苏苑高中用地由现状3.20公顷扩大到6.10公顷;
完善现状体育中心设施;在蠡墅片区、城南片区新增体育用地,体育设施可同文化设施合建;
保留吴中人民医院、长桥医院、广慈肿瘤医院、瑞兴医院。重建蠡墅医院,新建城南医院,保留现有的卫生监督等卫生服务机构。
新建长桥养老院,新建华龙养老院。保留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划定宝带桥、须茂桥、永兴桥、太平桥、五龙桥周边10米为古桥保护范围;移建蠡墅桥;西观音堂银杏、城隍庙银杏根部半径3米范围不得硬质铺装;划定宝带桥周边60.81公顷用地为风貌控制区;保护蠡墅老镇区街巷与水系的空间格局;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商业商务用地总体为“一心、二带、多点”结构
“一心”指:运河两岸、西塘河两侧城市商务核心区。
“二带”指:沿苏蠡路、东吴路商务设施带。
“多点”指:多个商务服务集聚点。
商业商务设施的详细类别,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
规划农贸市场14处。农贸市场可与其它公共建筑合建。对综合市场1000m服务半径以外地区,结合基层社区设置小型农贸超市,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
娱乐康体用地主要集中在区政府附近。
规划区内共设置9座加油加气站;
电信、邮电局三处。
4、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保留吴中中心城区红庄水厂;
规划7座110KV变电站、2座高中压燃气调压站。保留东吴广电中心及东吴塔。
保留吴中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垃圾中转站7处。
规划消防站3处。
六、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京杭大运河按三级航道标准进行疏浚控制。南北向老京杭运河(宝带桥北)为旅游航线,参照五级航道标准控制。
2、道路系统规划
友新高架路、越湖路-南湖路高架为城市快速路。与主要道路相交采用展宽路口设置上下高架匝道的交叉口交通组织方式。
城市主干路:呈“五横 四纵”方格网布局,红线宽度30-40米。
次干路成环网布局,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米-30米。
支路红线宽度控制为10--18米.部分支路可以视地块大小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
公共停车场分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库三种形式。建成区和商业中心区以地面多层停车库及地下停车场为主。规划公共停车场(库)39处,停车位7100个。
3、公共交通组织
轨道2号线、3号线、4号线、7号线,从区内通过,设11个站点。
所有轨道线路及站点都布置在地面下。
规划公交首末站3处。
规划在干、次路上设置公交中途站,站点间距300-500米,现状干路改造时创造条件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
规划三处公交枢纽用地。一处在石湖西路与苏蠡路交叉口附近,;一处在石湖东路与迎春路交叉口附近;一处为原长途汽车站用地。
4、慢行交通规划
在河道两侧的河道蓝线设置滨水休闲步道,休闲步道宽度为3.5-4.0米。可采用生态性铺装和彩色地砖铺装。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保护蠡昂路以西、蠡墅河两侧水巷格局和空间尺度。
保护蠡墅河两侧粉墙黛瓦传统风貌。
保护河街、桥头公共空间场所;
保护区内古井、古桥、古树以及其他相关的历史环境要素;
保护蠡墅河水体以及驳岸;
保护宝带桥周边环境。
八、城市设计
1、空间形态控制
建筑高度分6个层次.。
第一层次:低层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主要分布区域:蠡墅老镇风貌区;宝带桥公园周边。
第二层次:多层建筑,建筑高度10-24(含)米
主要分布区域:已建居住区。
第三层次:一般高层建筑,建筑高度24-60(含)米
主要分布区域:部分新建及新增居住用地。
第四层次:较高高层建筑,建筑高度60-100(含)米
主要分布区域:中心城区核心区;东吴北路两侧公共设施用地;东吴南路两侧公共设施用地;苏蠡两侧路商业区。部分新增居住用地。
第五层次: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100-200(含)米
主要分布区域:中心城区核心区重点地块。
第六层次:地标集中,集中高度200米以上。
主要分布区域:核心区、重点景观节点区。
2、主要街景高度控制
东吴路沿线地块建筑高度一般按60-100米控制。轨道宝带东路站豪仕登地块建筑高度控制300米,轨道石湖路站苏吴工业小区地块建筑高度控制200米,轨道红庄路站工业区地块建筑高度控制170米,
苏蠡路沿线地块建筑高度一般按60-100米控制。石湖西路与苏蠡路节点西南地块建筑高度控制200米,澄湖西路与苏蠡路节点建筑高度控制150米。
太湖路沿线地块建筑高度一般按60-100米控制,部分服务设施地块建筑高度按24米控制。
- 发表于2014-11-05
- 发表于2014-11-05
十、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1、重点发展区
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区主要指城市公共活动聚集、开发强度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站点等,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以及满足城市市政交通功能正常运行,要求强制发展地下空间的区域。
重点发展区1:轨道宝带东路站点四周。东至东苑路,西至西塘河,北至九曲港,南至长兴街文曲路
重点发展区2:轨道旺吴路站附近。
重点发展区3:轨道红庄站点附近。东至枫津路,西至东吴南路,北至澄湖路,南至红庄新村。
重点发展区4:轨道石湖路站点西北地块。东至东吴南路,西至西塘,南至石湖路,北至大运河。
2、一般发展区
地下空间一般发展区是指对于城市发展与运行并不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为了体现节约土地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相关要求,需要引导或者鼓励发展地下空间的区域。
一般发展区的地下空间开发不作强制性要求,主要以地下停车和人防配建为主。
- 发表于2014-11-05
详见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http://ghgs.szghj.gov.cn/ghgs/Project/ghpublic/GH_detail.aspx?id=18645
- 发表于2014-11-05
- 发表于2014-11-14
好好发展
- 发表于2014-12-04
见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 http://ghgs.szghj.gov.cn/ghgs/Project/ghpublic/GH_detail.aspx?id=18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