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房地产销售,让刚需型和改善型购房者得到更多经济实惠,经吴中区房地产业商会倡议,吴中区所有房地产企业自发组织一次“让利于民,促进销售”大型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吴中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包括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50%的契税,购房者承担50%的契税。
二、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吴中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按照其在2010-2012年度(税款所属期)向吴中地税部门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0%的标准,由开发企业予以一次性补助,累计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合同房价的30%。
苏州市吴中区房地产业商会
2012年6月18日
为促进企业房地产销售,让刚需型和改善型购房者得到更多经济实惠,经吴中区房地产业商会倡议,吴中区所有房地产企业自发组织一次“让利于民,促进销售”大型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吴中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包括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50%的契税,购房者承担50%的契税。
二、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在吴中区购置新建商品房的个人,按照其在2010-2012年度(税款所属期)向吴中地税部门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0%的标准,由开发企业予以一次性补助,累计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合同房价的30%。
苏州市吴中区房地产业商会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