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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生财有道 苏州合景物业 停车费收到20年后

发表于2014-05-20

情况真实属实,愿有良心媒体披露,有公道部分出来主持,小业主经不起折腾。
项目:苏州合景峰汇十期
物业:广东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开发商:苏州市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网上搜索后发现合景苏州多个项目有此问题,有些维权厉害的已经得到解决,有些甚至水都是转供的。
    【保安素质问题】是否背后有人撑腰?
      “让子弹飞”里面有情结说有恶霸收税收到100多年后的桥段,公益广告中也有领养代替购买的领养宠物的广告,我们的大物业商尽然突破人类的极致,在转供电矛盾还未化解的情况下,奋不顾身的发起了,把停车费收到20年后的硬性要求,此要求一出得到了98%以上的业主的大力响应,每天大门侧门都发生业主和保安的冲突,半个月前甚至还说有保安喝醉酒要打业主,甚至扬言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当晚我是亲眼所见,2辆以上警用汽车,4辆以上警用摩托车,警察说要带走保安,保安当时借着酒劲大骂业主和警察,反抗不上车,最后4个人才按上车,当晚情况警察都有录像,可以调取,一直弄到半夜才把闹事保安带走,昨天又听说有十几个人骚扰业主,场面也是不可开交,(非亲眼所见,所以不详细描述,期待目击者跟帖)。、
    【霸王条款问题】服务态度为何如此?
    关于停车费的问题,我们业主一致认为,我们本身就买的这么小的房子,能有多少人愿意一次性付得起20年的车位,你要是说你能办理产权证,你能给到保障,也许有人愿意购买,你既不能办理产权证,谁又能保证你们物业能待多久,请问你们这么做,你们确定以后物业费能正常收取,和业主之间能维系多好的关系,业主和物业本应该是鱼水关系,我是亲身经历了办理停车位的窘境,跑到物业说要租车位,物业说现在不短租了,要找售楼处,跑到售楼处,售楼处说现在长租20年一次性付,买断不行,没有产权证,我说可以短租吗,售楼说,短租找物业,回到物业,物业竟然态度恶劣的说:”谁说的你找谁去,我们不短租“。。。。。
    【转供电问题】是否符合各类政策法规?
    身为服务行业标杆的物业,竟然能说出这种话办出这种事,房子本身去年关于转供电的事情就闹了一番,现在是业主交房的第一个夏天,我可以保证,在夏天用电高峰期住户家里的电肯定会经常跳闸,为什么,整个房子的进线只有6个平方,而且主电箱的漏保只有4个平方,限定同时用电不能超出8000瓦,部分人家去找物业,现在开放到12000瓦,身为一个没有天然气的公寓,如何能应对大功率的空调和热水器 电磁炉的功率?  经常跳电是否会影响家电使用寿命这个问题大家应该知道吧。
      【业主要求】和平解决问题
      我们并非蛮不讲理的蛮夷,亦不是过份要求的人,我们认为我们索取的就像婴儿生来就该拥有的空气一样简单。
      1:保安素质培训,对于侵犯业主利益的保安以及员工应该做出处理和处理决定的公示
      2:我们接收按照停车费价格接收270/月的标准,但是最多接收半年一次的缴纳
      3:如果不能转供电,请出示政府的各类法规和合同,物价局和电网的公示
     【业主承诺】如果业主不能平等得到答复
    1:345名已经联系上的业主将会拒缴以后物业费用
    2:转贴到国内外各大论坛,苏州新闻不敢报相信总有人愿意,利用各类网路推送渠道宣扬物业事迹。
    3:将维权活动进行到各大政府部门,和合景的各大楼盘。增加维权的频率,不能公平处理决不妥协。

发表于2014-05-20

10期是合景天汇吧?写字楼停车位和其他几期价格一样吗?

发表于2014-05-20

组建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同时坚决不交物业费用。我是天汇业主,我就在这里,希望大家积极响应。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业主委员会,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

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应当就哪些事项形成决议?

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1)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3)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

(4)物业服务价格幅度或水平。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是否需要备案?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应当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业主大会决议;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提交双方签订的委托书。



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过程中,如何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1)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2)评标过程中,现场答辩可采用公开的方式,业主可参加旁听;

(3)评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将招标的过程情况以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全体业主公示;

(4)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鉴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提前多少天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

原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及时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将有关决议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招标应当何时完成?

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应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发表于2014-05-26

物业真的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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