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尽快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不付责任就让他们下岗!
- 发表于2011-06-17
- 发表于2011-06-17
这个一定要顶的
- 发表于2011-06-17
强烈顶
- 发表于2011-06-17
这个可以顶,这个真可以顶,这个必须顶
- 发表于2011-06-17
成立业委会是对的,不过就算成立了前2年也换不了现在的物业的,当时买房合同上有的,只能等2年后由业委会再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 发表于2011-06-17
楼上正解。
- 发表于2011-06-17
利比亚都有反政府武装, 我们就不能有反物业组织, TMD, 一年都不让他们管理,什么破物业!
- 发表于2011-06-17
- 发表于2011-06-17
一定支持!!!我们需要一个带头大哥
强烈声讨开发商!我们要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不好好干,我们就让他们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