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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贷款难!!!

发表于2013-04-09

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均执行新政:其中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提至70%,贷款利率为同期1.1倍;“无房有贷”家庭首付比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1.1倍。二套房商贷亦要求首付比例不低于70%,“无房有贷”家庭仍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第三套及以上房贷继续停发。

 继北京之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昨日发布公告,自4月15日起,将调整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话题内容】:


 公告原文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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