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农村生活垃圾可以分类回收

发表于2013-02-26

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在城市推行本已困难重重,在农村似乎更困难,但前不久记者在云南省洱源县采访时了解到,这里不仅家家户户按规定配置了分类垃圾桶,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村民还主动上缴了每年的垃圾处理费。据了解,洱源县自2010年8月1日开始统一实施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以来,取得不少成功的经验,也遇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难题。

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到底是怎么做成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怎么解决?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1 控制生活垃圾保护洱海

农户承担15元~30元费用可以接受

洱源县地处洱海源头,是全国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近年来,洱源县始终把控制生活垃圾污染做为保护洱海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探索垃圾收集处理新途径上不断取得突破。

据了解,因工业发展滞后,洱源县工业垃圾相对较少,固体废弃物以生活垃圾居多。按每人每天产生0.7公斤生活垃圾计算,全县每天共产生199.5吨生活垃圾,且出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对洱海环境保护造成巨大压力。

为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早在2007年,洱源县就探索出了“农户缴费、政府补助、袋装收集、定时清运”的农村垃圾收集模式,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及重点流域进行试点后,逐步在全县农村进行了推广。当时采取的措施是,由各村委会向农户收取15元~30元的垃圾收集处理费,主要用于垃圾收集和清运。收集的垃圾以承包的方式运送到邓川镇军马场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据统计,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全县农户分别缴纳垃圾处理费用12.7万元、58.7万元和61.1万元,地方政府每年补助垃圾清运费46万元,清运垃圾数量分别为3440吨、9272吨和9288吨。

2 农村垃圾需强制分类

城乡区别对待,定好相关标准

收集处理实行城乡分开

到2011年底,洱海流域范围内的邓川、右所等6镇(乡)村委会及乔后镇、炼铁乡、西山乡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常态化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实现全程管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这是洱源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阶段工作目标。

记者在洱源县环保局了解到,针对城乡差异,全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城乡分开。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农户缴费、政府补贴、源头分类,桶装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的模式,强制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垃圾按照“农户――垃圾收集员――垃圾中转站――废品回收网络”的模式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常州物资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运送至中转站后,对可燃垃圾部分直接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处理,不可燃烧部分统一运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餐厨垃圾由垃圾收集员统一转送至垃圾中转站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堆肥处理;有害垃圾由县环保局指导镇(乡)按环保要求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指定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定好收集、处理、回收3个方面的标准,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

为确保分类收集和处理运行统一规范,洱源县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主要在3个环节上对垃圾分类的统一规范工作进行了探索。

一是统一规范垃圾分类收集的操作标准。在配齐必要设施的基础上,引导村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此外,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讲解示范、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使环卫人员懂得如何对不同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尤其是在集中处理的地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在废旧电池和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理方面,坚决杜绝擅自处理、随意处理和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的现象。

二是统一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督促各镇(乡)根据相应的处理模式,使垃圾处理的主要设施如垃圾桶、垃圾车、焚烧炉或填埋场等建设规范、有序。在确保设施配备统一、齐全的同时,切实做到主要设施按标准建设。

三是统一规范回收网络的建设和建设标准。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建立县、镇(乡)、村三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并统一各类回收物资的回收方法和价格,努力把好源头关。

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洱源县目前已经在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上逐步形成了相对统一、比较规范的操作办法。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小猪原创 本文出自 常州物资回收:http://www.czslwzhs.com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