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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成立之后不应保持沉默

发表于2011-03-21

不知道此刻,业委会有没有成立。

如果已经成立,请担当起业委会的责任,沉默、无为不是业委会的应有特征。

如果没有成立,物业的通知显然是违法的,我们应当集体抵制。

发表于2011-03-21

不是要开业主委员会大会吗,什么时间开?不能一点声息都没有,大家都把你们当作代表,指望你们为“民”请愿,不能到关键时刻弄失踪啊!

发表于2011-03-21
顶顶,太不合理了,一点不人性化。
发表于2011-03-21
也没有通知,要不是今天看帖子,还不知道几时才能知道呢。
发表于2011-03-21

业主会还没成立呢,还要等的

发表于2011-03-21
引用:大tou 在2011-3-21 13:54:50写道:原帖
业主会还没成立呢,还要等的
 

 

那物业就无权对车位进行管理。

发表于2011-03-21
引用:michelle_zhang2010 在2011-3-21 13:51:44写道:原帖
顶顶,太不合理了,一点不人性化。
 

 

物业是无权对业主共有财产进行处置的?

发表于2011-03-21
引用:小二哥过年 在2011-3-21 13:50:16写道:原帖
不是要开业主委员会大会吗,什么时间开?不能一点声息都没有,大家都把你们当作代表,指望你们为“民”请愿,不能到关键时刻弄失踪啊!
 

 

一直在筹备,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成立。

发表于2011-03-21
还没有成立,还在楼道公示呢。
发表于2011-03-21
太霸道 支持顶下去 最好大家有车的都别去登记 有种 不让我们车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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