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B4和B5的业主注意一下走道的白天采光问题。
- 发表于2009-01-01
面积先不说,设计上就有很大的问题。
大家实地考察看看,如果把“曾经盖章所谓公摊”的外面的门关上了,过道上是没有一点阳光的,换句话说,无论是B4,还是B5的邻居大白天出门和回家,那块过道上都是靠灯光照明的。
还没进家门,这个地方就让人感到压抑。这种设计是要被诅咒的,为了大家日常出门回家有个良好心态,无论是否公摊都最好用镂空的铁门,至少可以让光线进到过道。
- 发表于2009-01-01
合同上就是这样的,虽然算是个设计问题,但无法追究KFS责任的。
而且既然有走廊灯,也不影响什么。很多其他小区的户型也是这样设计的。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B5门口那块地的问题。那块地的性质已经是明显违约了。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B5门口那块地的问题。那块地的性质已经是明显违约了。
- 发表于2009-01-01
31号去现场,听物业保安说,有业主为这个采光的事情,请来苏州电视台的记者报道过了,不知有没有结果
- 发表于2009-01-02
B5的兄弟姐妹们我们能不能一起联合起来啊?我18—901的。联系电话13812615556.
- 发表于2009-01-03
- 发表于2009-01-03
- 发表于2009-01-05
强烈要求KFS改善B4进户通道的采光和通风问题
- 发表于2009-01-05
我觉得可能是KFS把原来设计上的公摊面积卖给B5了,所以才导致现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