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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园区公积金7月1日调整? 或与市区公积金接轨

发表于2011-05-08

园区公积金7月1日调整? 或与市区公积金接轨

  [提要]据相关消息,苏州工业园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据相关消息,苏州工业园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参保类型:

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保障待遇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加医疗个人账户)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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