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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规划局昨天下发通知

发表于2013-01-26
市规划局:报建设项目必须带上停车位
时间: 2013-01-25   编辑: 小汤   来源: 苏州日报   字体:[]  字色:

    苏报讯(记者 王英)为推进配建停车位建设工作,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市规划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在申领《规划方案技术审查意见书》时,申报方案必须包括停车位分布图。分布图中应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标注停车位数量、位置、尺寸、通道宽度等,并附上停车位汇总表。

    规范配建停车位设计,可以避免新的建设项目在建造时留下停车位不足或者不科学的缺陷。为此市规划局要求,各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数量必须满足设计条件和《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要求; 需要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的项目,要按照《交通影响分析报告》要求的配建数量进行设计。

    通知要求,停车位的规划方案应充分考虑人防、消防设施的设置对停车数量的影响。机械式机动车停车位、多层非机动车停车架(库),应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数量、形式、尺寸,建设时采用的停车设施相关参数应满足设计方案的要求。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时,配建的停车场(库)须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到位,包括机动车位划好线、机械停车位设备安装到位、非机动车位划好停车区域等,数量及位置须与规划批准图纸一致。如果发现实际停车位数量或位置与规划批准图纸不一致的,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通过规划核实。


发表于2013-01-28

有个屁用

金色尚城的开发商才懒得管

发表于2013-01-28

我们小区都已经生米做成了熟饭了,没有约束的文件了

发表于2013-02-02

我还在物业旁的广告栏里面看到了环保局的通知了呢

要求小区门面房不得从事餐饮行业的

可我们小区还不是多的是

发表于2013-02-02

找物业理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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