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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石湖之韵小区群居

发表于2015-04-13
标签: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 业主 出租 物业管理 

石湖之韵小区群居,租严重,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令人堪忧。石湖之韵151--402 室的业主将房子租于二房东,二房东把客厅、厨房再分隔成3-4个房间出租。电表分成7个。破空调按了6只。现如今隔三差五的人员进进出出。前后门大开,男男女女混住。我们单元楼下N个地下车库(卖给其他单元的一个业主,改作它用)。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苏州市 政府关于出租现行法规《苏州市居住出租管理办法》对于群租规定:出租居住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我们单元业主强烈呼吁石湖之韵小区物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的质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居住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品质。还小区一个平静、舒适。

发表于2015-11-08
这个帖子是去年4月发的,到现在没人回帖, 石湖之韵的群租房至少有500户, 物业不管难道派出所,社区不管吗?
发表于2016-05-08

http://shihuzhiyun.fang.com/bbs/1822098207~3/102588838_102589196.htm#102589196

发表于2016-05-08

请邻居们加入石湖之韵业主群243588838

请邻居们加入石湖之韵业主群243588838

请邻居们加入石湖之韵业主群243588838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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