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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三期一月份业委工作公示,本小区业委会借鉴

发表于2011-11-02

经过业委会同意,将业委会公告2011年第一期转发网上,

具体的可以注意各单元一楼通知栏

原文:

东湖大郡三期业委会公告
(2011年第一期)
尊敬的各位业主: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恭祝各位邻居合家团圆,幸福安康。近日就小区停车等问题,业委会与建屋物业进行了沟通,现将有关情况与结果向全体业主告知:
 一、关于征收120元临时停车费的问题
2010年12月底,三期物业在没有取得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对没有地面车位的小区内车辆,收取120元/月停车费。就此事,业委会与物业进行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物业在没有得到业委会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征收临时停车费的行为“操之过急”,今后再有类似涉及到小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物业要先与业委会商议后再决定。
   2、双方同意:在物业公司提供地下车库的产权依据之前,地下车库暂时视同全体业主公共财产,本着谁使用受益、谁支付费用原则,收取临时停车费,120元/月的收费符合周边小区的实际情况。临时停车费收入,一部分分配给物业公司补充成本开支、其余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具体比例待进一步协商确定。
   3、 业委会决定: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计入业主基金,作为今后小区重大项目的维修、改建费用等公共开支,一部分分摊给小区全体业主,直接在当期每户应该缴纳的物业费中冲抵。(具体办法另行公示)
   4、目前征收120元临时停车费仅是过渡性措施,不是最终解决办法。对于临时停车超过三小时的车辆,继续征收5元/次的临时停车费。征收停车费后,小区内没有地面车位的临时车辆从480辆下降到近380辆,近100辆“外来过夜”车辆被清理出本小区,客观上改善了小区的停车秩序和安全。
   5、业将加强地下车库的停车管理,提醒车主规范停车,同时为保证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要求已经有地面车位的车主,必须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不得占用地下车库车位。
 二、其他主要问题
   6、物业承诺春节后立即对业委会办公用房装修,并移交资料,以便业委会能够更好服务全体业主。业委会办公用房门口将建立公告栏,张贴业委会、物业的通知和告示,加强业委会、物业、业主之间的沟通联系。
 7、  针对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亏损”的有关问题,双方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
     1)物业公司有责任对欠费业主做好催收工作,业委会按照全体业主100%足额缴纳物业费金额,认定为物业公司的收入,并以此为标准对物业服务提出要求;
     2)于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争议,业委会、物业公司均认为:物业费归物业费,争议赔偿归争议赔偿,应该分别通过不同途径解决。少数业主拖欠物业费,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客观上侵害了其它正常缴费业主的权益,业委会支持物业通过合理合法行为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3)春节后,物业将每年的收入、成本开支,按照类别、构成、计算方式等给予统计,提交业委会,业委会审核后给予公示,让每一户小区业主知晓。
    三、此外,业委会与物业就未来小区的管理、收入支出、地下停车位问题初步交换了意见,必要时将向全体业主公布。
 
                               三期业委会
2011年1月27日
发表于2011-11-02
三期的事情很有意思,现在开发商不收钱,是小区自己在收费,开发商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别人在收租金,也不发话哈,建屋真是好说话啊,这事有趣!

地面和地下一定要同时开始收费,不然大家都往不收费的地方去,肯定要造成混乱局面,估计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三期的物业费现在是多少钱?看他们这个方案,没车的人家等于物业费下调了,对他们也是个好消息。
发表于2011-11-03
好象是1.50元
发表于2011-11-03
jsdlsz,您好!你所发的帖子“转三期一月份业委工作公示,本小区业委会借鉴”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欧洲城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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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1-03
部分条款可以参考借鉴,但物业服务上还需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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