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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仔细一比 苏州轨交现行标准已比国标严不少

发表于2013-11-06

仔细一比 苏州轨交现行标准已比国标严不少

时间:2013-11-6 8:28:00 来源:城市商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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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管有明)前天,国家标准委发布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其中对轨道交通目前容易发生的故障以及乘客投诉等情况如何处理进行明确规定。这一国标将在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事实上,自2012年4月28日起,苏州就有了轨道交通。那么在这国标出台之前,苏州是按照什么标准管理轨交的呢?相较于这个新出台国标,苏州现行的标准优劣如何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据悉,在这份国标还没出台以前,国内的(轨交)公司参照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0号令,即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苏州轨道交通公司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韩建明介绍,他们现在执行的是前年才出台的地方法规——《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对照这次出台的国标,苏州《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要严格一些,且在管理上可操作性更强。比如说,苏州《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车厢等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保证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列车运营时的噪声污染;第三十九条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服务承诺行为的投诉,等等。

有了《办法》还不够,苏州轨交的管理还体现在执行力上。韩建明介绍,在苏州轨交从一开始就有明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比如卫生与安全状况是否达标、信号系统故障率是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遇到大客流时处置是否到位等。

虽然国家版《办法》提出乘客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而且苏州版《办法》也是参照这一条款执行的。但是,韩建明表示,他们内部也有一个规定,那就是一般的投诉当天解决;特殊的3天解决。而对于员工的管理,那更是比新国标严格多了,比如说对员工每天都要检查,绝对不可能发生酒后上岗的情况。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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